1.对本市生产、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。2.对动物检疫员检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3.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。
1.对从事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共卫生进行检测监督。2.对从事动物饲养、经营、屠宰、加工、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、监督、监测和消毒工作。3.审检动物饲养场、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