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: 本人未经院系老师同意擅自搬离了学生寝室5#楼,住到了离学校正门不远的民房里。作为党员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是缺乏组织纪律的表现,经过*老师教导本人已有清醒的
从有认知以来,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有集体荣誉感的人,我信奉——既然大家来到一个集体,那么大家就是一家人。但是那天我的所作所为却为&ldqu
dear you;首先声明的是,本人记性不好,要是偶尔碰到你们闪出一句,那位同学,或是喂。并不是要陌生你们,只是真的会突然给想不起来了。虽然我知道很多人都会这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