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委政法委岗位职责

1.根据党中央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的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,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
2.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指示措施,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,并督促检査,抓好贯彻落实。

3.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,推动政法工作改革。

4.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公正司法情况,研究制定严格执法、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。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工作,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。

5.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,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、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,协助纪检、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。

6.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推动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。

7.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市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。

8.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。

9.完成市委和省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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