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、其他农业服务业、畜牧服务业和技术推广服务、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。1、农业服务业:①农产品初加工服务;②其他农业服务业(不包括
1.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;组织编制农业示范工程项目的规划,协助农业厅、市农业局对农业资金的安排和
1.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。2.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秘档案、保密、信访工作。3.负责组织全县农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报批工作。4.承办局机关后勤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