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农业局(林业局)岗位职责

负责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、其他农业服务业、畜牧服务业和技术推广服务、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。

1、农业服务业:

①农产品初加工服务;

②其他农业服务业(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);

2、畜牧服务业:

①兽医服务;②其他畜牧服务;

3、技术推广服务(指与农业有关的技术推广、扩散和转移的活动);

4、林业服务业(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);

5、自然保护:

①自然保护区管理;②野生动植物保护;③其他自然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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